| 江苏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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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30日联合发布的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显示,2005年我省每万元GDP的能耗为0.92吨标准煤,比全国1.22吨标准煤的平均水平低25%,能源利用的效率居全国领先行列。 记者注意到,全国单位GDP能耗值低于1的7个省(市)大多为经济发达地区,除江苏外的其它6个地区分别是:广东(0.79)、北京(0.8)、上海(0.88)、浙江(0.9)、海南(0.92)和福建(0.94)。山东为1.28。
根据我省新建立的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,今年上半年全省及各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将由省经贸委、省统计局在7月底前联合公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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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 来源: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:苏台萱 日期:2006-7-3 9:49:5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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