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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媒:绿营擅长绝地反击 国民党莫误判形势得意忘形
 
  六月十五日,高雄市地方法院作出历史性一审判决,裁定去年底高雄市长选举获胜的陈菊“当选无效”。陈菊说这是“台湾司法最黑暗的一天”,黄俊英则指该判决是“迟来的正义”。陈菊已准备大阵仗提出上诉,按台湾“选举罢免法”,有关诉讼属二审定谳,法庭在受理上诉后需于半年内作出裁决,再由“中选会”依判决内容来决定是否重选。 
  香港《大公报》今日刊载资深台湾问题评论员林修祺文章指出,就算“中选会”决定重选,但国民党能否翻盘,仍有变数存在,蓝营不宜高兴得太早。 
  民进党是逆境中求胜的高手,用“抹蓝”、“抹黑”法官、“司法不公”、“国民党贿选还有重选机会”等负面宣传,来为绿营制造新的危机意识及新的“悲情”动力,来凝聚泛绿的选票。如果国民党不反制,不仅流失“光复高雄”的大好机会,还可能对其“立委”选举及“总统”大选造成不利影响。 
  文章说,无论二审结果如何,在一审有光明正义的判决,毕竟是台湾法官“振聋发聩”的表现,是对民进党恶质选举的当头棒喝,对台湾的民主“法治”具有建设性、先驱性的意义。台湾民主选举最为人诟病的,就是欠缺“法治”制衡,每逢选举期间,都是“奸巧狡诈者”的“超限自由化假期”,善于打“超限战”的政党和政客,瞒天过海就是“神仙”,只要当选就“胜者为王”,“司法”就不敢追究其选举手段。 
  例如在○四年大选发生的“三一九案”,两颗神秘子弹擦过陈水扁的肚皮,他并无重伤却故意不露面,让邱义仁用“子弹在总统身上”的谎言来欺骗选民,并动员所有中南部地下电台和偏绿媒体,散播“国民党暗杀陈水扁”的谣言,民进党扁当局明显以诈术与非法的负面文宣在最后一天翻盘,国亲两党提出“当选无效”及“选举无效”两项诉讼,却被当局控制的“司法”给“暗杠”掉,完全没有还泛蓝一个公道。 
  文章指出,1998年谢长廷当选高雄市长,也是在最后关头抛出一卷诬蔑对手吴敦义的录音带,令吴没有反驳时间而当选。在去年底的高雄市长选举中,陈菊的竞选团队重施故伎,在投票前夕突然召开记者会,以可疑的录影带指控国民党市长候选人黄俊英阵营贿选,同时全面动员绿色媒体、地下电台和手机简讯,散播这项不实消息。甚至在投票当日由陈水扁亲自出面,在媒体前大谈“买路工”传闻,一口咬定黄俊英买票贿选,致令原来处于不利形势的民进党候选人陈菊,得以1114票的些微之差险胜。 
  选举文化无法迅速改善 
  高雄地方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宣示,“选举不容许以恶质方式进行”,直指陈菊在投票前的选举伎俩,足以影响选举结果,如在投票前一夜,以“黄俊英贿选抓到了”进行指控,并透过媒体传播,但事后证实与事实不符。同时陈菊阵营在“选罢法”禁止宣传期间向黄突袭,令其无法为自己辩证,故是一场“极度不公平的选举”,已经构成“选罢法”中“以其他非法方法妨碍他人选举”的当选无效要件。这个宣判虽然对恶质选举敲响惩戒警钟,但并不代表民进党的选举从此告别恶质化及超限惯性。 
 
作者: 来源: 责任编辑: 日期:2007-6-25 9:45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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