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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媒:阿扁要“司法”为政治背书 台湾怎能学“纳粹”!
 

  陈水扁的个人妄言不足为患,但最怕的是“司法”守护者委弃战地,法律同道乡愿姑息,那么“国之危倾、民之危殆”,即不远矣!  

  台湾《联合报》今天刊登评论文章说,陈水扁痛批高雄地院的选举无效判决,还不忘强调自己攻读法学、曾任律师,换言之,他同时以“总统”和法律人的双重身分批评“司法”。笔者脑中突然浮起了一个景象:全台法官群集在“最高法院”前面,一起高举右臂,大声宣誓:“作为‘中华民国’的法官,我们将终生追随我们的‘总统’”。 

  这个景象荒谬吗?不!一点都不荒谬,一九三三年十月,在德国莱比锡举行第一次德国全国法官代表大会,近万名法官就在最高法院门前高举右臂宣誓:“作为德国法官,我们将终生追随我们的元首”。 

  在纳粹时代,德国充斥着一种自称为“健康偏见”的法理学,政客与学者亢奋地宣称一个崭新的法理学时代的到来,这个新法理学对法官的要求很简单:所有的判决,不必考虑法律,也不必衡酌公理,法官被预设一个“偏见任务”:作出符合政治领袖价值判断的判决。换言之,“元首即法律”、“元首即真理”,这就是纳粹时代的唯一逻辑。 

  文章说,让我们再看高雄地院的判决合不合理?于法是否有据?并非不可公评,只是法律学者可评、平民百姓可评,但身为与司法权处于平行权力的“总统”,顶着行政最高权力的光环,就绝不能允许“总统”公然逾权越距、诋毁“司法”。一旦“总统”越过这道权力红线,用自以为“健康”的“司法偏见”痛批法官做出违反他及其朋党政治利益的判决时,那已不是“总统”的个人意见,而是一种国家朝向“总统即法律”、“总统即真理”纳粹法学观移进的警讯。 

  当然,这“警讯”不会在一天内崩坏现行的法律秩序与价值,但这“警讯”却也是一种关键的测试,如同秦朝权臣赵高,藉由“指鹿为马”测试朝廷官员有没有敢出面纠举他,一旦满朝缄默,无人敢言的时候,那“警讯”就会变为现实。 

  因此,对于长期以来丧诚失信的陈水扁,我们虽早已不抱期望,但对其毁败法纪,法律同道必须同声喝退这种测试法治根基的逾矩言行。 

  文章指出,教授学者为了端正学子视听,不能缄默!“司法”体系的法官、检察官也应该为捍卫司法尊严,勇于斥责!民间的司改团体,也不能置身事外,应有严正声明!而“司法”最高首长、“总统”的业师也同时是“总统”的监誓人的“翁院长”,更不能继续沉默,应以师者之尊,重新训教昔日门生。其他所有的法律同道,亦不可噤声乡愿,故作懵懂。 

  最后,笔者想引一段话送给承审高雄市长选举争议的法官和法律同道们。德国法学家英戈·穆勒,在其《恐怖的法官──纳粹时期的司法》书中写道:“一个国家政治的败坏或走向极端,是不可能没有得到司法机关的背书的,当司法作为正义守护神乃至于国家制度守护神的最后把关者,却委弃战地,向不正义的极端势力投降时,国家之危倾、人民之危殆,即在不远矣!” 

 
作者: 来源: 责任编辑: 日期:2007-6-20 9:44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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